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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分类四

2025东方市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5-06-06 15:45:56 点击量:

  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244人,具体岗位详情、报名条件等一起来看!

  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1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学科结构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财务人员244人。其中小学教师81名、初中教师105名、高中教师44名、财务人员1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3名。中小学教师及财务人员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1、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2。

  2.年龄限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至2007年6月4日期间出生);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东方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①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至6月13日18:00,逾期不能再进行注册报名。

  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00。报名注册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登录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合格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补充,逾期不再受理(2025年6月17日17:00后系统关闭)。

  ②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并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④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4)。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5)。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后续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意环节一经查实材料不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线)笔试内容: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反映,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照报考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岗后不能再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入编人员须在我市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市。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三)报考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6.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结合秀英实际,团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目前,团区委经过多方动员,广泛发动,征集到秀英区相关实践岗位27个。

  现根据医院建设运营需要委托三亚智投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2025年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具体岗位详情、报名条件等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面向全国遴选优秀编外教师进入吉阳区编外教师储备库。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是隶属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立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5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1号)》有关规定,现将海南师范大学站报名事宜予以公告。

  为做好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乡村振兴村医招生培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琼中县医共体总院结合分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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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东方市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报名+条件) - 海口本地宝

  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244人,具体岗位详情、报名条件等一起来看!

  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1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学科结构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财务人员244人。其中小学教师81名、初中教师105名、高中教师44名、财务人员1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3名。中小学教师及财务人员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1、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2。

  2.年龄限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至2007年6月4日期间出生);3.具备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及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东方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①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00至6月13日18:00,逾期不能再进行注册报名。

  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00。报名注册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登录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合格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补充,逾期不再受理(2025年6月17日17:00后系统关闭)。

  ②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并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④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4)。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5)。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后续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意环节一经查实材料不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线)笔试内容: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反映,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照报考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岗后不能再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入编人员须在我市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市。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报考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四)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3.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员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6.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